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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0月22日 (星期五)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情形

偽造、變造本局網頁發布不實訊息者,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偽造公文書罪或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之干擾他人電腦罪,請勿以身試法,以免觸犯刑責。



更新時間:99/10/22 03:22:47

資料來源:各縣巿政府

























































































區域



縣巿名稱


是否停止辦公上課情形

北部地區


基隆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北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北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瑞芳鎮: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石碇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坪林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平溪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雙溪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貢寮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烏來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桃園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新竹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新竹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中部地區


苗栗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中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中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彰化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雲林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南投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南部地區


嘉義市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嘉義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南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南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高雄巿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高雄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屏東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恆春鎮: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車城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滿州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枋山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獅子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牡丹鄉: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東部地區


宜蘭縣 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花蓮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台東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外島地區 澎湖縣 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連江縣 今天照常辦公、照常上課。
金門縣 今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備註:



  1. 若欲進入本局網站首頁版面,請按 人事行政局全球資訊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2. 語音查詢電話: 020300166 
  3. 適用範圍為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至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為全年無休服務民眾,且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如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其尚無停止辦公之適用。
  4. 民間事業單位及勞工應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 如有疑義,請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頁」 查詢,或電洽該會免付費電話專線:0800-0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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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薪額一覽表(94.01.24修正)感謝熱心老師的提供


薪級


薪額


本俸


學術研究費


導師費


特殊教育津貼


主管職務加給


 


770


51480


1、校長支30560


本薪475元以上者,學術研究費支30560


本薪350元至450者,學術研究費支25570


支薪245元至330者,學術研究費支22520


支薪230元以下者,學術研究費支19570


 


 


博士學位者,本薪最高可至550元,年功薪最高五級至680


碩士學位者,本薪最高至525元,年功薪最高五級至650


研究所進修四十學分結業者,本薪最高500元,年功薪最高五級至625


大學學位者,本薪最高450元,年功薪最高七級至625


2000


1、新學期新任或調任教師擔任導師皆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日為支領導師費依據


 


註:


一、  導師費發給以真正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限。(行政院七十三年一月十九日臺七十三人政肆O一九四一號函;省公報七十三年春五十二期)


二、  新學期「新任」或「調任」教師擔任導師者應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日為支領導師費考量之依據。所謂「新任」同時適用於「新分發之教師」及「新任導師」;而「調任」則包括「省市請調」、「本縣縣內調校」、「單調」等各種調任情形。(省公報八十五年春二十八期)


三、  各級學校教師兼任導師,其八月份導師費因暑假期間仍負有輔導之責,故實際擔任導師者仍應發給。(教育部八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台八二訓字第一三一六O號函; 省公報八十二年夏二期)


四、  國中教師擔任畢業班導師得比照國民小學教師擔任六年級級任教師,其七月份導師費應予照發。(省教育廳七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七七教四字第一一六五五號函


1800


班會與週會活動時間教學時數列入特教津貼之計算。


修畢特教學分並有實習教師證之代理教師特教津貼支領600元並以實際授課時數比例核給。


 


註:


一、國民中、小學特殊班(校)津貼調整月支一八OO元;未修特教學分或代課教師仍月支六OO元。(臺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八一府教人字第三七五八八號函; 省公報八十一年夏三十七期)


 


1、國中小校長以薦任第九職等支給8440


2、國中小教師兼處室主任(含幼稚園主任)以薦任第七職等支給4990


3、國中小教師兼組長:


A、支本薪290元以上者,以薦任第七職等支給4990


B、支本薪275元至245元者,以薦任第六職等支給4090


C、支本薪230元以下者,以委任第五職等支給3630


4、國中小幼稚園教師兼組長:


A、支本薪245元以上者,以薦任第六職等支給4090


C、支本薪230元以下者,以委任第五職等支給3630


註:


一、  國民小學行政職務(組長)應以由專任教師兼任為原則,如因員額編制限制,經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由兼有導師職務之教師兼任者,得從寬支領導師費及主管特支費。(教育部七十四年六月十三日臺七四人字第二四O三三號函;省公報七十四年秋一)


 


 


740


50835


 


710


50190


1


680


48250博士畢業者之最高薪)


2


650


46960碩士畢業者之最高薪)


3


625


45665大學畢業者之最高薪)


4


600


44375


5


575


43080


6


550


41790


7


525


40500


8


500


39205


9


475


37915


10


450


35330


11


430


34360


12


410


33390


13


390


32425


14


370


31455


15


350


30485


16


330


29515


17


310


28545


18


290


27580


19


275


26610


20


260


25640


21


245


24670


22


230


23700


代理教師於師資培育法公布前,依規定修畢教育學程尚未辦理教師合格證書登記者,及師資培育法公布後,業經檢定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比照正式教師支給,未具所代理類()別合格教師資格,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


23


220


23055


24


210


22410


25


200


21765


26


190


21120


27


180


20470


28


170


19825


29


160


19180


30


150


18535


31


140


17890


32


130


17240


33


120


16595


34


110


15950


35


100


15305


36


90


1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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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4)日報載:「警憂85退休制,白髮還得站街頭;公務人員退休法草案,把原先年資加年齡的『75制』漸進延長為『85制』」一事,銓敘部表示:立法院初審通過之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修正草案,針對警察等危險及勞力特殊職務人員之未來領受月退休金條件,並非一律比照一般公務人員,而係訂有例外之規定。銓敘部並鄭重澄清表示:

(一)擔任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人員,其自願退休條件原即較一般職務人員寬鬆,本次修法並未予以變動。

(二)為配合人口結構高齡化之趨勢,本次退休法修正,對於一般公務人員係採10年過渡期間;但對於擔任危險及勞力特殊職務人員,係採5年過渡期間,即未來警察等危險及勞力特殊性質職務人員擇領月退休金之年齡條件,除任職年資應達15年以上外,尚須年滿55歲以上。但如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符合各年度指標數(65至69)時,仍可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不受55歲年齡限制。意即危險及勞力特殊職務人員領受月退休金之條件,係由65制漸進延後至70制。

(三)另,退休法修正施行前,如已符合目前危險及勞力職務之自願退休及領取月退休金條件者,仍繼續保障適用原規定,不受影響。






銓敘部新聞稿  

2010/1/4


 


 


http://www.mocs.gov.tw/class/news_view_1.aspx?news_id=201001041820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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