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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三十九次委員會議就「水上摩托車安全管理相關事宜」專案會議決議事項,水上摩托車機具安全檢查基準由交通部擬訂,申請經營業的管理因涉及事業體之管理權責,亦非「基本管理原則」之範籌,需依該會議決議,由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法納入地方自治事項管理。因此,本原則不涉及機具檢驗與經營業申請程序之管理等事宜,著重於活動區域規範及活動安全事宜,以提供各管理機關研訂自治條例或管理辦法之參考。
水上摩托車基本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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